7月的南通闷热难当,但这家当地上市公司的空气却异常冷冽。

近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通灵)发布公告称,公司及6名高管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根据起诉书,因连续6年财务造假,金通灵和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监事及财务部部长冒鑫鹏应当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追究刑事责任,前述三名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许坤明等共计6人应当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金通灵的财务造假手法大胆而系统。根据起诉书内容,该公司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操纵财务数据。伪造工程进度确认表和发货单,调整EPC总承包项目的完工进度;提前确认未发货的收入;对销售退回不进行相应的收入冲减。这些操作集中体现在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江苏运能上。

虚增金额令人震惊。2017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5.01亿元,2018年5.5亿元,2021年6893万元,2022年1530万元;相应虚增的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万元和4332万元。而在2019年和2020年,造假手法更为复杂,通过虚减收入和虚增利润的手段掩盖实际亏损状况。

金通灵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主体,连续六年向股东和社会公众发布含有虚假财务数据的年度报告。四年间,公司将实际亏损披露为盈利,导致大量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检察机关认定,造假金额巨大且持续六年,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追究刑责。